所谓的戒名,原本是僧侣出家得度时由师授与的“修行名字”,用来表示发誓严守戒律。“戒名”也称作“法名”。今天所见的“○○○信士”之类,死後才冠上的“死後戒名”,在日莲大圣人的时代是不存在的。
“死後戒名”的使用,据说是在江户时代“寺请制度” 实施後才开始的。在江户幕府的宗教政策之下,一般平民必须依赖寺院的住持来证明自己不是基督教徒,而得赐“死後戒名”更是不可欠缺。这种掌管檀家的制度,让“死後戒名”一举成为普遍的社会习俗。之後,能否得到堂皇出色的戒名,成了评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基准。僧侣将戒名揽为牟利的“商品”,以供养的金额来决定戒名的“等级”。当今社会“歧视性戒名”的问题就是从这个时代开始的。由此可见,戒名有违佛教本来的平等、一视同仁的精神,它甚至可说是造就日本易於歧视的风气的温床。
此外,戒名不论多么响亮,也并不确保一个人必定成佛。何况,日莲正宗宗门已背弃了日莲大圣人的佛法。只为取得戒名,而供养宗门的话,所犯之罪将不下於宗门的谤法行径。
戒名原本是一个人的修行名字。就此意义而言,为广宣流布奋斗一生的已故会员本来的名字,不正是真正得到大圣人的赞叹与维护的尊贵佛道修行者的戒名吗?
一个人的名字,将随着他的入信而得到妙法之光的照耀。许多人为广宣流布奋力不懈。他们的名字在佛法上才是最意义深长的。
大圣人曾对弟子四条金吾提到∶“使为镰仓中之上下万人,乃至日本国一切众生,口齐称道法华宗之四条金吾、四条金吾”(新篇御书全集1162页)。如今,在全球的妙法信徒中,四条金吾的名字已是家喻户晓。基於此道理,给故人另取“死後戒名”,与其说是表扬慰籍他们在天之灵,不如说是抹煞了他们生前的功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