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杯亚洲球队

祭祀的倫理之禮

宋代的民間私祭不像官紳的規模宏大,平民百姓大多在正廳設置祖先牌位,而士大夫與富家則專設房間懸掛祖先圖像,名為「影堂」。影堂是民間私祭中出現的一種獨立祭祀場所,是廟祭與寢祭之間的過渡形態,又稱「家祠堂」,為明清時代祠堂的前身。南宋末年,朱熹反對稱「家廟」,認為稱「祠堂」作為一般民眾的祭祖場所較為合適,主張民間可以在正寢之東建立祭祖的祠堂,以滿足人們尊祖敬宗之心。《朱子家禮‧祭禮》記載:「主人盛服立於祠堂中門外,西向。」朱熹的主張對後來祠堂的湧現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。

明初,朝廷對於民間私祭是否合法沒有明確立場。直至嘉靖十五年(1536年),朝廷才下詔批准民間建祠,在同一地方,或家族,或村落等,同姓家庭共同建立祠堂,從這時起祠堂遍及社會每一角落,宗法規制得到進一步加強。

祭祀方式

祠堂的祭祀活動,可以分為常祭、専祭、特祭、大祭等多種類型。常祭是一般的常規祭祀,每月初一、十五舉行,規模不大,每個家庭只要求家長參與。專祭是對特定祖先的祭祀。特祭是指族人因婚娶、添丁、考取功名、升官晉爵等喜事而入祠祭祀。大祭是宗族的合族大祭,也是祠祭中最重要的祭祀活動,族人都必須參加,無故缺席者要受到懲處,如《宜興蓧里任氏宗譜》規定,祭祖遲到者罰銀一錢,無故不到者罰銀三錢,管事人員不到者罰銀五錢,這體現了族人祭祖的義務。大祭每年要定期舉行數次,時間大多在歲首、春分、清明、中元、中秋、秋分、立冬、冬至、除夕等歲時節日,其中春秋兩祭最為隆重。

祭祀是有程序的,祭品的備辦、祭器的洗濯,以至所有上供的用品,都必須由子弟、媳婦操辦,不能假手於傭人,這是為了表達子孫祭祖的虔敬態度。祭祀過程中,將所有供品上供後,會安排禱告司禮唱禮,然後眾人行禮。祀祭完成後,族人將祭品撤下,須分給全族享用。古人認為把祖先享用過的食物,給予子孫分享,能讓子孫承受祖先的福蔭,並且獲得祖先的庇祐。